首页| lab闆风數绔瀉pp瀹樼綉 | lol鐢电珵闆风珵鎶骞冲彴 |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女子微信交友遭强奸 施暴人完事后盗走其手机

2012年10月12日 16:00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赣州一男子强奸微信好友后盗其苹果手机

  一男子通过微信聊天结识女网友,在见面后心生歹意将其实施强奸,后又盗走被害人苹果手机。

  10月11日,大江网记者获悉,近日,经赣州市上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强奸罪、盗窃罪判处夏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罚金一万元。

  据悉,现年23岁的被告人夏某,于2012年3月,通过微信聊天将被害人王某加为微信好友,从聊天中得知王某清纯漂亮,便萌发了与王某发生性关系的歹念。3月12日晚,夏某第一次与王某相约在上犹县城某夜宵店见面后,便在上犹皇朝酒店开了房,提出要王某陪其住,王某不同意。3月13日上午,夏某与王某再次约定见面,又在皇朝酒店开了房,夏某又要求王某陪其睡,王某说有事要陪领导,没有答应,夏某一直打王某手机但未联系上。

  3月14日上午9时许,王某来酒店与夏某见面后,夏某便责问其为什么不接电话,并认为受了欺骗。随后,夏某便强吻王某,遭到了王某的反抗,夏某不顾王某的反抗将其按倒在床,强行脱掉其衣裤,并对其实施了奸淫。随后,趁王某休息之际,夏某将王某苹果手机盗走并驾车回赣州,王某多次要求夏某返还,遭到了夏某的拒绝。经鉴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5129元。(曹健 记者朱超)

【编辑:张志刚】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