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俩非法行医致人亡 案发10年后被判刑
兄弟俩都出身农民,弟弟却自称会看精神病,让哥哥给他介绍病人。然而这一治不当紧,病人服了他的药后第四天便不治而亡。案发后,兄弟俩也承诺赔偿,却没有完全支付。病人家属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昨日上午,记者从济源市法院了解到,案发10年后,兄弟俩都受到了相应的惩罚。
兄弟俩都出生于济源,哥哥叫大商,弟弟叫小商,都只有初中文化,在家务农。然而小商在没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自称会治疗精神病,还让哥哥大商给其介绍病人。
10年前的一天,大商了解到王某的儿子小军(化名)患有精神病后,找到王某,称其兄弟小商会治疗精神病。王某同意治疗。随后,兄弟俩一起到王某家,带着小军到卫生院做了心电图检查。
2002年12月13日,王某果真带着儿子来找小商看病。小商把药塞进山楂丸中让小军服下,并告知王某,服药后小军会有躁狂表现,不能服用其他药物。随后,王某给了小商100元费用,小商后来分给大商50元。
小军回家后感觉身体不舒服,王某将儿子的病情电话告知小商,对方称是正常的药物反应。
因小军病情加重,到了第三天,王某又找到小商,让小商为其儿子治病。小商称有事,让大商到王某家了解情况。
大商见小军躺在床上,一直要水喝。当小军的家人问大商是否应当对小军进行救治时,大商称其弟说小军是正常反应。
到了第四天,王某再次向小商提出其儿子病情非常严重,要求尽快前往诊治。大商兄弟俩赶到王某家,见小军躺在床上,脸色发白,大汗淋漓,遂对小军进行人工呼吸,并送往五龙口卫生院抢救。然而,小军到医院后便不治身亡。
案发后,小商赔偿王某家8000元。大商也写了书面保证支付现金3万元作为小军的处理费用,但未支付。之后,小商外逃,公安机关在2011年的“清网行动”中将其抓获。
大商因涉嫌非法行医犯罪于2005年6月28日被济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日被取保候审;2012年3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2日被逮捕。2011年8月7日,小商因涉嫌非法行医犯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8日被逮捕。
2012年5月22日,王某将大商、小商兄弟俩告上法庭,要求民事赔偿。日前,济源市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决。大商在明知其弟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仍伙同弟弟从事诊疗活动,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小商的行为也构成非法行医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此外,法院还判处兄弟俩赔偿王某各项经济损失193370.3元。
非法行医者很可恨,有病乱求医者则很可悲。为了生命健康,患者还是应该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不要迷信吹出来的“疗效”,以免延误病情。 (河南法制报 记者穆黎明 通讯员王彦彦 成居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