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逃犯组团冒领信用卡两年骗得四十余万元获刑
中新网上海10月24日电 (记者 陈静)因涉嫌贷款诈骗被网上追逃的女子阿敏,从2009年起伙同情人等,在上海专门冒领信用卡牟利,直到去年案发。经查,阿敏和四名同伙共冒领信用卡24张,骗取银行资金43万余元。上海普陀法院今天透露,五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半到六年半不等,并处罚金。
现年48岁的阿敏是青海人,年青时曾做过教师。2003年,阿敏因涉嫌与他人骗取银行贷款,一直是网上追逃对象。2008年,阿敏在上海与网上结识的男友胡某同居,并化名在一家中介公司工作。这家公司主要的业务是给客户办理信用卡,在工作中她熟悉了信用卡办理的相关手续。
为谋生计,阿敏结识了一名姓顾的中年女性。顾某告诉阿敏可以冒用他人身份办理信用卡使用,并且还赠送了一张信用卡给她使用。急需用钱的阿敏,从此开始涉足了信用卡诈骗。此后,阿敏伙同男友胡某以及在上海结识的刘某、阿丽(女)、小慧(女)、郑某和之前带她“入门”的顾某,开始大量冒领银行信用卡。
她们先进行一系列制假准备,之后由阿敏向银行领取信用卡申请表,团伙成员分别填写表格。据交代,每个假身份申领出来的信用卡,套现后都要交给阿敏一定比例的好处费。
这些被冒领的信用卡落到阿敏一伙的手里,被用作了日常开销和套现使用,并恶意透支。从去年开始,全国各地很多被冒用身份的被害人开始接到银行的催款,有些还被告上了法院。经过查实这些人都没有办理过信用卡,均是被他人冒用身份骗领的信用卡。在警方侦查后,阿敏一伙人开始浮出了水面。
去年10月,刘某、阿丽和小慧率先被抓获,之后阿敏和男友胡某也分别落网,顾某和郑某也被网上追逃。几人到案后,如实交代了犯下的罪行。普陀法院对阿敏等人作出判决,到案的五人分别以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到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