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窃室友660元 被判管制3个月
2012年10月25日 13:59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杜某为获钱财,撬开室友张某房门,盗走660元。日前,黑龙江省伊春市西林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杜某管制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5月,被告人杜某与朋友张某租赁一户房屋,两人各租住一间房间,并将各自的房间门安装门锁。6月的一天,被告人杜某趁张某不在房间之机,撬开张某房门,将张某钱包内的660元盗走。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杜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返赃,可依法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高明月)
【编辑: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