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数次判刑人贩子:当时只想换钱 现在后悔晚了
驱车前往距成都市65公里外的眉州监狱,记者经过严格安检后进入三道铁门,来到第四监区。副监区长邓永刚通过对讲机把在这里服刑的卿光绪叫到会议室接受记者采访。
“报告。”
卿光绪身着囚服站在会议室门口。这是个头发花白,满脸是褶、身体发胖、个头偏矮的老头。他出生于1958年2月2日,四川省内江市人,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大得多。
记者在赶赴眉州监狱之前,在成都市青羊区法院查阅了该院对他作出的一份刑事判决书。2009年2月10日,该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卿光绪有期徒刑14年半,并处罚金5万元。此时,卿光绪刚刚度过自己51岁生日。
卿光绪是拐卖儿童累犯。早在1996年,他就被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在四川苗溪监狱服刑。2001年10月29日刑满释放后重操罪业,又于2008年9月3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涉嫌拐卖儿童罪,直至第二次被押上法庭审判。
在成都市青羊区检察院,记者见到公诉检察官王微。作为当年出庭指控卿光绪犯罪的检察员,王微告诉记者:成都市青羊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卿光绪没有上诉。
时隔一年两个月,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再就卿光绪犯拐卖儿童罪新罪证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罚金1万元。两次判决相加,决定对卿光绪执行有期徒刑20年,罚金6万元。
卿光绪记得自己最先被羁押在成都市看守所,青羊区法院判决后转入四川锦江监狱,去年5月转入眉州监狱。
记者问他到底卖过多少孩子,卿光绪摇摇头说不记得了;问他拐卖孩子总共挣到多少钱,他说每拐卖一个孩子给福建同案犯,他能拿到几百或几千元,别人挣多少钱他就不晓得了;问他为什么要拐卖孩子,他说自己没有技术专长,在工地做工挣不到好多钱。
卿光绪说他还记得第一次被内江市中院判刑时,他拐卖一名儿童得到2000元就被判刑7年,同案主犯被枪毙。
那么,出狱后为何还要铤而走险走同样的犯罪之路呢?
“我晓得,逮到了就要坐牢,也是提心吊胆的。”
“你只晓得逮到要坐牢,知道坐牢要坐多久、会不会判死刑呢?”
他回答记者说,“不晓得”。
事实上,卿光绪第一次犯罪服刑出狱后,拐卖儿童愈发无所顾忌、愈加疯狂。
据青羊区法院两次庭审查明,卿光绪与另三名福建同案罪犯自2005年6月至2008年8月间共拐卖儿童9人。仅在2008年3月至8月短短5个月里,卿光绪就拐卖了4名儿童。
记者询问得知,卿光绪有老婆有儿女,有孙子、孙女、外孙女,他是父亲、丈夫,还当了爷爷、外公。入狱后,老婆到监狱来看过他一次,再没有别的亲人来探视。
卿光绪告诉记者,他是遗腹子,自打出生就没见过父亲,他有一个哥哥在家种地。自己年轻时与老婆感情不太好,老婆在家种地,他做的这些事老婆不知道,他挣来的钱也不给老婆,而他跟子女的关系也都不好。
“因为我一辈子都是好吃懒做,年轻时要喝茶、喝酒、耍。”卿光绪这样说。
记者问卿光绪拐卖孩子的钱都花在哪儿了?
他回答说:“就在成都吃了嘛,打牌那些的输了嘛。”
“你现在怎么看待自己犯的罪?”
卿光绪说他在法庭上向受害人家属道过歉,说过对不起。
“你也是做爷爷、外公的人,如果把你的孙子、孙女拐走、卖掉,你会难过伤心吗?”
“我当时只想换钱,想着反正我没伤害孩子,现在知道已经晚啦。”
据副监区长邓永刚向记者介绍,卿光绪因为文化程度低、学习技能差,再加上年龄较大,他在全监区服刑人员中的改造得分属于中等偏下。(记者杜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