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持前夫生前欠条向前任公婆讨债 遭法院驳回
2012年10月30日 15:53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南昌:女子持前夫生前欠条向前任公婆讨债 法院驳回请求
一男子在结婚前向妻子写下一张欠条,不料该男子死后不久,妻子凭此欠条向公婆追债。2012年10月29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因原告主张权利期限尚未届至,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江雨晨的诉讼请求。
据介绍,2009年元月1日,徐林向江雨晨出具借条一份,借款10万,载明以房屋作抵押。2009年2月9日江雨晨与徐林办理结婚登记。2011年6月30日江雨晨与徐林在南昌市西湖区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江雨晨与徐林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其中第4项载明:“男方因目前经济困难,同意在其父过世后立即一次性付给女方壹拾万元整,以女方亲笔所写收条为支付凭证。”2012年7月18日,徐林因病去世。江雨晨将公婆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共同偿还江雨晨10万元。
审理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根据借条及离婚协议书上载明的内容表明,徐林向江雨晨所借的10万元,明确约定在徐林父亲去世后予以偿还。尽管徐林已经去世,但其父徐全根仍健在,据此,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了如上判决。(江南都市报 吴云 程琳 记者龚汉斌)
【编辑: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