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女网聊一日后就约见男网友险遭强奸
2012年11月02日 14:46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险些后悔一生
寻乌一少女会网友差点遭强奸
少女认识第二天就约见男网友,险遭强奸。近日,(江西)寻乌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依法判处汤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女子邱某现年15岁,今年3月22日,她通过QQ认识了被告人汤某。由于两人很聊得来,便约定第二天晚上见面。23日晚上9时30分许,汤某将邱某带回其公司宿舍内,遂产生奸淫念头,便强行将被害人邱某按倒在床上,邱某挣扎反抗,汤某遂打其脸部,用手掐其脖子。后因邱某激烈反抗,汤某有所放松,邱某便乘机离开其宿舍。尔后,邱某报警,并带民警将正在网吧上网的汤某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汤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欲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遂作出上述判决。(江南都市报 肖媚媛 廖建文 记者何柳斌)
【编辑: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