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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代表厉莉:公众维权意识已醒 诉讼技术不足

2012年11月06日 03:10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人物简介

  厉莉

  十八大代表、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北京市房山区法院法官。辽宁鞍山人,1978年8月出生。

  2002年2月,厉莉登记成为一名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2007年,厉莉帮助一名身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患者;2009年,得知患者病情复发后,她再度为其捐献骨髓。

  一名年轻女法官,在两年内两度帮助白血病女孩,事后得到区政府5万元慰问金也分文未花,直到今年北京“7·21”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她又将慰问金全部买成救灾物资送到灾民家。

  厉莉说:“我要让群众通过法官的实际行动,相信法律的温暖。”

  谈参会

  肩负更多责任和使命

  新京报:从一名普通法官到现在,你已经获得了很多令人羡慕的称号、荣誉。你是如何理解十八大代表这个身份的?

  厉莉:我能有幸当选党的十八大代表,是组织多年培养、各界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这个身份意味着,我将肩扛更加沉甸甸的责任和使命。在社会建立法律信仰是每一个法律人的渴望,也是我最大的期盼和必须承担的责任,任重而道远。

  新京报:当选十八大代表后,你将如何履行代表职责?

  厉莉:我作为一个以道德爱心走入公众视野的法官代表,将不断倡导“爱心与良心相生相成,公益与公正相得益彰”的职业理念,以德修身,以爱暖民,致力于提升司法公信和司法形象。让道德助力司法,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新京报:你会把什么样的群众呼声带进会场?

  厉莉: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我将把基层人民群众对司法最真切的呼声和期待带进会场。作为一名有公益身份的法官倾力各项公益活动的过程,使我有机会思考司法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并闪现了一些思想的小火花。在十八大会议上,我会将这些成果分享给更多的人。

  谈捐献

  如果不捐会后悔一辈子

  新京报:你两次捐献骨髓,有没有过犹豫?

  厉莉:2007年第一次捐了300毫升造血干细胞,我就觉得是救人一命,很平常的事。2009年4月7日,女孩父母突然又来电话,希望我能再次捐骨髓挽救女孩生命。那天晚上,我丈夫还在外地出差,我们在电话里商量了一下,还是决定推迟生子计划,毕竟不捐的话,会后悔一辈子。

  谈履职

  让百姓相信法律的温暖

  新京报:你认为新时代的法官应该具备怎样的素质?尤其是现在经济快速发展,法律人的职业选择也多样化,作为法官如何能守得住内心的宁静?

  厉莉:我觉得作为一名法官,必须要有信仰、有理想、有坚守、有一颗善良仁爱之心,同时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学术能力。在做事风格上,要果敢,勇于担当。

  我想法官内心的宁静,来自于其自我价值的实现与法官职业社会价值的实现之间的契合。一个法官,如果能在为他人解决矛盾、平息纠纷的过程中获得成就感,那么其必然也是认同法官职业的,能获得内心平静。安于斯,乐于斯。

  我相信,只把物质、金钱、享受作为自我价值实现标签的人,是不可能做好一名法官的。

  新京报:你独立办案多年,有哪些难忘的经历?

  厉莉:我碰到过一些当事人,来法院时情绪激动,剑拔弩张,但看到我是他们的主审法官,都会很信任我,愿意让我来帮他们调解,很快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有一次当事人告诉我,“你都可以为陌生人两捐骨髓,你是好人,我相信你不会坑我的!”这句话,给我的印象很深刻。

  新京报:作为法官,遇到托人情、拉关系的你怎么做?

  厉莉:工作中,确实偶尔会遇到这类事情,但没有外界想象的那么普遍。应该说,这种现象和法治精神是相悖的,应该坚决杜绝。

  但任何事情都具有两面性。托人情、找关系,从另一个角度看,是一个普法的好机会。因为找到你的人,都是信任你的人。基于这种信任,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价值观。我希望民众都能懂得,法律是保护自己合法权利的,而不是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需要通过人情解决的问题,如果本身就是合法的,不通过人情照样解决;如果是违法的,在法治框架下,根本就不可能有解决的空间。

  新京报:有没有人试图给你送红包?

  厉莉:有,但很少,记忆中有两三件吧,结果肯定是拒绝。这种行为会让法官觉得很尴尬,会有种自身价值被贬低,甚至被侮辱的感觉,很不好。我有时就在想,真的拿了钱,你在当事人眼中就不是那个执掌正义天平的法官了,而是沦为为他人谋私利的奴隶了。

  新京报:你之前审理了大量民事案件,如何看待调解工作?如何处理情与法冲突的问题?

  厉莉:在国际上,调解被誉为东方经验,“东方一枝花”。其实调解和我们的文化传统密切相关。中国人都有厌诉情结,都崇尚以和为贵。在当事人自愿调解的前提下,法官努力帮助陷入纠纷的当事人,找到一条均衡双方利益且二者都能接受的路径,以化解矛盾,不再被诉讼所累。在这过程中,法官往往要付出巨大努力,法官不仅需要有法律专业的知识,更需要通过真诚、贴心、耐心的交流,从当事人角度考虑问题,寻求调解方案。

  谈普法

  公众诉讼技术待提高

  新京报:你认为当前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如何?

  厉莉:当前,不论是纸媒、广播电视还是网络,许许多多的普法节目出现在公众面前,这些节目多侧重于法条解读、案例评析等,对于法律规定本身进行了很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也非常好。但也存在一个欠缺,那就是对公众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等理念性的教育比较少,公众的维权意识已经觉醒,但诉讼技术还有待提高。

  新京报:那你觉得应该如何提高?

  厉莉:普法教育可以更多侧重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等法律理念的教育,这对培养民众对法律的信仰,提高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有重要意义。

  新京报:你对未来的司法改革怎么看?

  厉莉:我认为,未来司法改革的重点在于通过制度建设和途径探索,树立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增强民众对法律的信仰。

  开微博

  可向社会传递正能量

  新京报:你也开通了微博,作为一名有“名人效应”的法官,有哪些便利和不便?

  厉莉:便利就是使我可以在更加广阔的平台上,发出公正、为民、真诚、善良的呼声,向社会传递更多的正能量。不便就是有很多人在微博上会就个案来咨询我,其实作为一个法官,对非自己审理的案子并不便开口评价,毕竟我对案件的全貌并不了解。但这就会造成误解,他(她)会认为我对他(她)的案子不关心,不关注。其实,事实不是这样的。

  公众的维权意识已经觉醒,但诉讼技术还有待提高。普法教育可以更多侧重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等法律理念的教育上,这对培养民众对法律的信仰,提高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有重要意义。 ——厉莉

  新京报记者 张媛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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