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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下车辆肇事致死 老板拒付赔偿款被批捕

2012年11月06日 10:3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湖南资兴:一“老赖”拒不执行法院判赔被批捕

  公司名下车辆肇事致人重伤后死亡,被法院判赔遇害者家人14万余元,却拒不执行,反而将财产转移、藏匿、挥霍。近日,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检察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批捕“老赖”兰智华。

  据介绍,2009年6月25日,兰智华所经营的物流公司名下货柜车与高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高某严重受伤,并因治疗无效死亡,之后高某家人就交通事故赔偿将兰智华等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兰智华赔偿14万余元。然而,在资兴市人民法院立案,并对兰智华发出执行通知书和作出执行裁定书后,多次执行均未到位。

  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查明,多年来,兰智华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反而想方设法将名下财产转移、藏匿,将自己的物流公司及货车转卖,所得款项挥霍一空。

  “兰智华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损害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侵犯了国家审判机关裁判和执行的权威。故此,对其作出批捕决定。”资兴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批捕决定彰显了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也给正在躲避执行判决、裁定的“老赖”敲响了警钟。(记者 陈文广)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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