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领导签字报销 贪污百万获刑11年
2012年11月08日 09:17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贪污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4月至2012年2月,赵某担任某机关办公室主任及计划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虚构餐饮、会务、接待等费用开支262项,在餐饮等机构购买相应发票,然后伪造主要领导签名后报销,6年时间骗取单位公款1270119.41元。(记者徐伟 通讯员叶露)
【编辑: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