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夫妇状告5个子女 要求支付25万赡养费
2012年11月08日 10:11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今年82岁的龙陵小学退休教师朱某某和老伴李某某,靠她每月2000多元的工资维持着生活,然而3年前老伴患上脑梗瘫痪卧床生活不能自理。随后,子女们商议每家供养和护理老两口一年。今年8月,轮流完一次后,儿子们不愿意照顾老人。10月16日,无助之下李某某将5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子女支付256800元赡养费。
龙陵县人民法院第二法庭通过“阳光司法”公开审理了这对八旬夫妇诉五子女赡养纠纷案。
法庭上原告朱某某诉称:她是一名小学教师,1993年退休后,和没有工作的老伴李某某相依为命。两人的生活就靠她每月2000多元的工资维持,但天有不测风云,老伴不幸于2009年6月患脑梗瘫痪卧床生活不能自理,2009年8月,长子、三子、四子商议每家供养和护理一年,今年8月轮满后儿子不愿意再照顾她和老伴。于是,她和老伴诉请法院判决5个子女支付赡养费256800元,解决二老的余生问题。
法庭辩论中,儿女们就各自的情况进行了陈述,纷纷推脱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在法庭调解阶段,合议庭决定将原告、被告分开做工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五子女意见不合,法院将择日审判。(崔敏 黄永生)
【编辑:王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