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单位拓展训练受伤算工伤
2012年11月08日 15:11 来源:滨海时报 参与互动(0)
小吴刚刚进入一家大型连锁超市从事管理工作。不久前,公司举办了户外拓展活动。在活动中,小吴在篮球项目中不慎摔伤且造成骨折,事后他向公司主张工伤赔偿,而公司方面却表示,小吴是在活动中受伤的,而非是在工作中受伤。
解答: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公司组织员工进行团队活动,目的是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和追求企业利益。小吴参加公司组织的团队活动是公司工作的一项要求,因而应当属于工作原因,那么他在公司组织的团队活动中受伤就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的情形,所以应当认定为工伤。(记者 刘纯 报道)
【编辑: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