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专家热议十八大报告对民主法治建设的新表述(2)
学术民主艺术民主丰富民主形式
晏向华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这是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的一句论断,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杨宇冠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尤其关注报告中提到的“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相关内容。他说,“民主”是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的高频词,报告中提到的“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更是让国人振奋。
“正是因为我们党对人民民主有着清醒而深刻的认识,所以党一直重视党内民主建设”,这是杨宇冠的切身感受。他认为,报告在“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十年的基本总结”部分提到的“党内民主进一步扩大”可以说是不争的事实,报告还进一步要求全党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提出了人民民主发展的路径。
杨宇冠注意到,民主不仅体现在国家制度层面,也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党的十八大报告在丰富民主形式方面创造性地提出了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等口号,标志着中国的民主建设将在包括这些领域的社会生活中得到全面的发展和加强。
作为法学专家,杨宇冠自然十分关注民主与法治的关系问题。他认为,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要抓好依法治国,充分表明实现民主需要法治的保障。
近些年来,中国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包括积极、稳妥、务实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人权保障、提高司法能力、践行司法为民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扩大司法民主,推行司法公开,保证司法公正。
这些成果的取得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重要保障。
杨宇冠还十分关心检察机关在民主发展进程中的作用。他认为,民主和法治的运行还应当具有制度的保障,民主和法治的运行离不开法律监督。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杨宇冠最后总结道,党的十八大报告总结了我国民主建设的成果,指明了将来民主发展的方向。加强民主建设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发展和完善民主和法治不仅是中国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实现民主和法治的经验还将丰富世界民主和法治的内涵。
社会管理体制要加快形成
关仕新
“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是报告的一大亮点。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党的十八大报告的新提法,表达了要依法创新的意思,体现了报告强化依法治国的理念。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与党的十七大报告相比,党的十八大报告重点提出要创新社会管理,更是用了“四个加快”的论断: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其中第一个加快是新提法。
对于这一新提法,王利明表示,法治保障这几个字的表述具有丰富的含义和重大的意义。社会建设涵盖方方面面的制度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进行的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强调“法治保障”,意味着要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创新社会管理。
要达到这个目标,首先要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如期形成,在新的起点上,要有针对性地加强立法工作,比如,加快民法典的立法及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其次,要加强依法行政,规范公权力。“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是核心的内容。第三,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法律监督,保障司法公正。
“这三方面,是法治保障的基本目的和要求。”王利明表示,以前谈社会管理,没有创新意识,或者谈到创新,没有谈到依法,而现在,提出了要有法治保障,这是法治思维在报告中的又一体现。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一方面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另一方面是不断地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的制度建设,报告的“四个加快”,落脚点在于体制建设、体系建设、机制建设,这也体现了我们的法治意识在不断增强,规范意识、程序意识也在报告之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