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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女童遭生父继母虐待 经调解父亲放弃抚养权

2012年11月14日 16:00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9岁的婷婷在自己本该快乐幸福的童年里,面对的却是生父和继母日复一日的打骂和折磨。家人的劝阻、媒体的曝光、舆论的压力居然都无法挡住打在婷婷身上的拳脚。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张雪梅律师千里驰援,要拯救那生活于水火的可怜孩子……

  街头的虐童悲剧

  去年夏天,景德镇市一个炎热下午,刚刚下班的人们里三层外三层围着,中间是一个眼噙泪花的小女孩。孩子的身上、脸上,遍布暗紫色的淤青和指甲掐出的瘢痕。她的小腿肚上,有一个碗口大的伤口,已经流脓结疤,肉完全溃烂,散发着异味。

  围观的人群义愤填膺,是谁对一个孩子下这么重的毒手?突然,有人发现了躲在人群外的一个女人,她正是女孩儿婷婷的继母。

  人们把她硬生生拽出来声讨,女人则低着头不言语,偶尔回两句嘴。“你为什么打她?”“我又没有天天打她……”婷婷的继母一脸无辜地分辩。“她身上这么多伤,不是你打的是谁?”人们一句接一句地质问。

  婷婷的两个姑姑也赶来了,把婷婷送到医院。“腿是爸爸用粗棍子打出两个大血泡弄的,脸上是妈妈(继母)用指甲掐的。她经常不给我饭吃,看见别人给我吃的就掐我。爸爸有时用皮鞭抽,有时用棍子打……”在医院里,婷婷指着自己身上的伤,默默地描述着不该是一个9岁孩子的遭遇。

  回家后从未中断的噩梦

  经过45天的治疗,婷婷的伤养好了,医院还免费给她做了植皮手术。该出院了,有父母的她只能回到原来的家中。大家担心,父亲和继母再对婷婷施以拳脚怎么办?

  接婷婷出院时,父亲在电视台的镜头面前,向躲在墙角里的女儿保证:“以后不会再打你了。我要再这样就把脑袋切下来,扔火盆里算了。”婷婷一边恋恋不舍地哭着,一边跟父亲回了家。

  可是,出院回家的当天,婷婷又挨了一顿暴打,一家人甚至还闹到了派出所。婷婷告诉民警,回家后,继母骂她:“这又不是你的家,为什么死到这里来”,接着就好大劲的一拳打过来,她的嘴就流血了。闻讯而来的姑姑竟然也跟着吃了那夫妇俩一顿拳脚,眼睛肿了,胳膊也划伤了。

  姑姑哭着请求民警:“我请求政府救救这个孩子,这孩子还有生存的余地吗?”

  在派出所,继母还是不承认打了孩子,只说是吓唬婷婷。民警调查之后确认虐待属实,批评了夫妇俩。他们态度诚恳地向民警承诺以后会好好待孩子,就带着孩子回家了。

  可是,婷婷出院第6天晚上,人们在医院门口又看到这个孩子的身影。婷婷说,父母又打她了,所以她跑了出来,想去医院找护士阿姨。在派出所,婷婷反复重复着一句话——“不要回家”。

  北京律师驰援受虐女童

  难以启动的司法程序

  父母屡教不改打骂孩子,甚至造成伤口溃烂,遍体鳞伤,难道就没人能管管吗?

  张律师告诉记者,在婷婷住院期间,公安机关就对其伤情做了司法鉴定,为轻微伤甲级。但普通故意伤害案件至少要达到轻伤乙级以上才能构成立案条件,公安机关无法采取强制措施,只能一直关注。张律师认为,婷婷的父亲和继母持续性地对婷婷打骂体罚,已经完全构成虐待罪了。但由于虐待案件没有造成重伤、死亡后果的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公安机关也不敢插手。

  经过大量调查取证,张雪梅律师认为,不宜把孩子再送回父母身边,让他们继续抚养,回到家庭她仍会面对父母的虐待。要彻底解决问题,要么就提起刑事自诉,通过法律程序对虐待婷婷的父母进行惩罚,要么就通过诉讼撤销婷婷父亲的监护权,再把监护权依法转给他人。不过,谁来提起诉讼,谁来照顾婷婷都是问题。

  张律师想到了婷婷的生母。在父亲和继母身边备受折磨,婷婷的母亲肯定不愿看到亲生女儿受苦,她能不能接手监护呢?可看到婷婷的生母后,张律师打消了这个念头。对方患有精神疾病,再婚后又生了一个女儿。为了控制不发病,婷婷生母每天靠吃药保证睡眠,稳定精神状况,每个月都要花几百元药费。家人担心她受不了刺激,都没敢告诉她实情,母亲对女儿被虐待的事一无所知。

  张雪梅律师只好与婷婷的两个姑姑商量,希望了解两个姑姑是否追究婷婷父亲责任以及和谁来提起诉讼、谁来继续抚养婷婷的态度。两个姑姑恨恨地说,她们都希望撤销婷婷父亲的监护人资格,还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是碍于亲情、面子,她们不敢提起诉讼。婷婷大姑最后表态,如果追究婷婷父亲的责任,她可以抚养婷婷。

  调解协议暂解难题

  张律师与当地民政局、福利院相关领导讨论解决方案,希望争取民政局的支持,使案件能够进入司法程序。毕竟婷婷在福利院救助只是临时安置措施,并非长久之计,张律师建议民政局作为《民法通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撤销监护人资格规定的“有关单位”,向法院提出撤销婷婷父亲监护人资格的申请,由法院指定婷婷大姑担任监护人。

  讨论过程中,民政局表示,从职能角度讲,他们主要是行政救助,对担任原告向法院提出申请确有困难。

  不过,为免婷婷再遭不幸,民政局展开了调解工作。在民政局和律师的努力下,商谈三个多小时后,婷婷父亲和大姑现场签订了委托抚养协议。大姑同意代为抚养婷婷直至成年。婷婷父亲每月支付400元,考虑到婷婷的实际生活困难,民政局每月给予不少于320元的救助。 (记者 孙莹)

【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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