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怀疑自己被甩 “搬”空男友家值钱物品报复
不久前,22岁的小玲因盗窃罪被开发区法院判刑。
大概3年前,小玲高中毕业后来到大连找工作,但一直没有合适的工作。一年多前,她认识了同样无业的小勇。两个人谈起了恋爱。去年,小勇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拘留,进看守所后,小勇托人将自己位于开发区高城山附近的房子钥匙给了小玲,让她帮自己回家取些换洗衣服。小玲给男朋友送完衣服后觉得男友的房子不错,于是就自作主张在小勇房里住了下来。大概一周后,小勇母亲发现了小玲,立即要回了钥匙,并将小玲赶了出来。
今年3月,小玲再次来到小勇家门外,发现门锁已经换了,敲门也没有人应答,但门外有一包生活垃圾。小玲猜测:男友一定回来了,并且重新找了女朋友。这样越想越生气,小玲开始想办法报复男友。
几天后,小玲来到小勇家门外,掏出手机给一个黑开锁打电话,谎称自己忘记带钥匙了。随后又叫来搬家公司,将该房内的等离子电视、电脑显示器等几乎所有值钱的物品都盗走了。
小勇母亲随后发现情况并报了警。警方立即锁定小玲并将其抓获,所盗赃物全部追回。
经开发区法院核实,小玲盗窃财物共计人民币6530元。开发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小玲为达到非法占有财产的目的,入室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处罚;被告人小玲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盗窃财物全部追返,其家属主动替被告人缴纳罚金,可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近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小玲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530元。(大连晚报 记者晴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