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劫杀女大学生嫌犯认罪 所得财物仅值12元
备受关注的广州市科韵路女大学生罗海霞遭劫杀案有了最新进展。19日上午,嫌犯甄瑞勇被控犯抢劫罪在广州中院一审开庭。法庭上,“90后”甄瑞勇还原了作案动机及过程,当庭表示认罪,并向死者家属道歉。据指控,甄瑞勇抢劫所得的项链仅价值12元。旁听庭审的罗海霞母亲一直在啜泣,没有说一句话。本案未当庭宣判。
作案动机 没钱盖房结婚
2012年春节刚过,来自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的22岁青年甄瑞勇来广州打工。他住在天河区科韵路附近的建华路出租房里,在白云区从事摩托车配件工作。
据其同事黄某东回忆,4月15日下午下班后回到宿舍,感到无聊想去上网,在小区附近碰到了甄瑞勇。当时和另外几个人在一起的甄瑞勇约黄某东晚上6时一起去打台球。6时30分,他和甄瑞勇一起去网吧上网,甄瑞勇觉得无聊就离开了。黄某东记得,当甄瑞勇晚上回来时,脖子上已多了一条贝壳和海螺串起来的项链。
法庭上,甄瑞勇说,4月15日那天,他回宿舍前就已喝醉了,回宿舍的路上想起家里没钱盖房子和结婚,萌生了抢劫的念头。傍晚时分,他到天河区棠下一店铺里买了把水果刀,然后就往宿舍所在的科韵路方向走。
当晚8时许,甄瑞勇碰到了第一个抢劫对象。“我好像拿出了刀,说‘抢劫’,她说‘给你钱’,然后就跑了。”法庭上,甄瑞勇说话的声音不大。
在证言中,第一位被抢者邓某平说,当晚她回家走到聚宝苑行车路口时,一名男子突然从草地上站起来,不让她过。她往科韵路行车道方向去,该男子跑上来当面搂住她的腰。她大叫,男子就小声说,不要叫,把钱给他。可能是“我给你”这句话让他放松了警惕,趁他不注意,就甩开了他,向科韵路公交站跑去。回头看时,没发现有人追来。等公交车到了棠下站,她下车报警。
甄瑞勇表示,第一次没得手,他往宿舍方向走了几十米,在数码港酒店对面的科韵路公交站东侧坡道上方人行道时,碰到了第二个被害人。
“我对她说‘抢劫,把钱给我’,她大叫。我一紧张,害怕,就用刀捅到了她左胸部位。”甄瑞勇边说便用手比划。起诉书称,甄瑞勇将被害人罗海霞按倒在地,用刀捅刺。
在审判长的询问下,甄瑞勇供述当时的过程:“刀在我手上,我好像抓住了她的手,面对面说叫她把钱拿出来。她站在那里不停地叫。”“捅了多少刀记不清了,当时酒喝太多了。我把她包拿着就跑了。抢的是个手提袋,颜色没搞清。抢了后,在几十米远的地方,我就打开了看。”
打开包时,甄瑞勇有些失望:一条海螺项链、几件衣服、一个公仔,没有钱。后经鉴定,被劫海螺项链价值人民币12元。甄瑞勇说,后来他把包丢在了路边绿化带里。
当庭认罪 愿意承担赔偿
甄瑞勇说到紧要处时,手中拿着纸巾的罗海霞母亲,在旁听席上小声哭起来。
作案后,在回宿舍路上,甄瑞勇到科韵路公交站场附近的一家餐厅又喝了两瓶啤酒。回去时,他把抢来的海螺项链挂在脖子上,这一幕被同事看到了。甄瑞勇说,次日他很害怕,便把海螺项链扔在宿舍楼顶。第五天,他在家睡觉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我认罪。”“我非常后悔,因为一时的贪念,给被害人家庭造成这么大的痛苦。”“对不起!”说完,甄瑞勇从座位上站起来,侧身向身后旁听席上的罗海霞家属鞠躬。
据悉,案发时罗海霞正读大三,当晚在回姐姐居住的聚宝苑小区时遇害。破案报告称,4月15日晚,罗海霞被抢劫并遭利器捅伤,后送往天河区中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其全身多处受锐器暴力作用致多处软组织创口及左颈内静脉破裂,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
公诉人认为,应以抢劫罪追究甄瑞勇的刑事责任。甄瑞勇表示,他愿意承担死者家属提出的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在内的57万余元赔偿。不过,死者家属表示,被告人是否赔偿及赔偿多少无所谓,但求法院依法判处。
回访现场 已有专人巡逻
在科韵路与黄埔大道交界处,从科韵路地铁口向聚宝苑小区步行约10分钟处,树木葱绿茂密,此处便是罗海霞遇害现场。事发后几天,本报记者曾实地走访该地,昏昏暗暗,没有路灯,治安亭也无人值守。天河区相关部门当时表示,将做好相关工作。
昨晚7时许,记者重访本案现场,发现沿途都亮着路灯,每隔约300米便有一处巡逻点,每个巡逻点配有2名辅警,旁边的巡逻车警灯闪烁。在罗海霞遇害现场附近的治安岗亭旁,两名辅警向记者表示,他们从晚上6时开始值班至晚上11时,然后由保安负责巡逻。
如今,在案发地段附近的人行天桥桥头,一处治安监控摄像也正在发挥作用,此时,距罗海霞遇害刚好7个月。(记者 董柳 通讯员 马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