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规定公费出国明细须公示
2012年11月22日 10:49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继车改和公务接待改革后,温州出台“三公”改革又一“力作”——《温州市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五项制度》(下称《五项制度》)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昨天,温州市纪委相关人员介绍,《五项制度》涵盖了15条规定,针对的都是因公出国(境)时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具备了很强的操作性,在全国也是一种创举。
所谓《五项制度》,指的就是“计划控制”、“任务审查”、“公示公开”、“动态监督”和“责任追究”这5项制度。每条制度下,又有相应细分,一共15条规定,涵盖了出国出境全过程。
其实,对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出境,中央和省里都出台过相关规定,而温州也一直在贯彻执行。此次《五项制度》出台,是结合温州实际对因公出国(境)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管理因公出国(境)时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我们都‘对症下药’加以规范细化了。”温州市纪委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
他介绍,温州版《五项制度》有不少创新之处,比如在“公开公示”部分,“从事前、事中到事后,都有公示要求,力求全程‘阳光化’,这在全国也不多见。”
另一个特点就是操作性强。“比如,‘任务审查’部分,对不能做的部分,做了明确规定;还有,团组在国(境)外活动的实际情况,也要实时监督。”工作人员说,这些细则可以避免因相关规定太笼统,难以真正落实到位等问题。(记者 解亮)
【编辑:马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