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操控跨境电信诈骗案在京开庭审理
中新社北京11月23日电 (记者 于立霄)9名大陆人前往印度尼西亚,参加由台湾籍人员组织的针对中国大陆公民的电信诈骗活动,半年时间骗取40多名大陆受害者250余万元人民币。这起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案于2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当天出庭的9名被告均是大陆人,来自福建、安徽、湖南、上海等不同地域,年龄最大的34岁,最小的20岁。他们被骗到雅加达后,在台湾籍人员的操控下,以别墅作窝点,通过电话设置连环骗局,实施对大陆公民的电信诈骗。
涉案的9名被告中有7名女性、2名男性,属于团伙犯罪。他们分工明确:女的做一线,告知被害方或银行卡被刷,或法院下发传票,或银行账户被不法分子“洗黑钱”等,诱骗对方立即联系公安部门。男的做二线,冒充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人员,声称可以进行立案调查,要求受害者将账户金额转移到所谓的“安全账户”。
被告吴件达在法庭上供认,他去印尼多次,都是由台湾人提供机票和住宿,在雅加达他作为二线人员,冒充公安局接听电话。当受害者在电话中焦急地告诉他,自己的信用卡被盗刷后,他会以公安局工作人员的口吻告诉对方,会请公安局相关部门调查立案。
吴件达供述,这个窝点大约有20多名台湾人,他们基本上都做二线。按照规定,他本人每月工资5000元,诈骗成功可获6%的提成。此次诈骗中他挣了2万多元。
今年刚满20岁的张芯芯说,她的男友是台湾人,还是学生的她在男友蛊惑下休学一年,到雅加达进行诈骗。因为英语不错,她为该团伙担任翻译。之后她又被安排到一线冒充法官,任务是取得被害人信任,让骗局继续下去。
来自福建省的被告刘花香说:“我是去年5月12日到雅加达的,主要是冒充法院人员。工作不久发现自己怀孕了,想回大陆。但是几个台湾人限制我们出行,不让我给家人打电话,护照也被抢走了,不能回国。”
据悉,该案是去年中国公安部侦办的“3?10”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中的一起。2011年3月10日,中国公安部与台湾警方联合成立了“3?10”专案组,经过2个多月的内查外调,这是一个幕后老板潜藏台湾,在印度尼西亚、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等地设立窝点,拨打电话诈骗中国大陆公民的巨大诈骗网络,涉及多个诈骗团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