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身兼多职缺监督 征地项目成贪腐高发领域(3)
2012年11月24日 13:22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链接 农场副场长称收钱是“为农场谋福利”
广西壮族自治区明阳农场原第一副场长覃某利用对农场砖厂的发包权,每年收受砖厂承包方10万元的好处费,并分给其他3位副场长几万元。11月21日,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在2009年至2012年的每年4月,李某都向覃某“进贡”10万元好处费。4年间,覃某共收下了李某40万元,而李某也以每年33万元的承包费顺利拿到了砖厂的承包经营权。覃某称,不是他向李某索贿,而是李某主动向他承诺,如砖厂效益好,就会给他一些好处费。在他看来,当时自己是在为农场谋福利,因为他也将40万元中的9.6万元平均分给了其他3名副场长。(记者莫小松 通讯员曾江恒)
说“法” 村级财务管理需透明
从纵向看,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干部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发现的问题有的不愿查处、不及时查处,有的捂着盖着,变相纵容;从横向看,农村基层组织缺乏有力的制约机制,财务管理混乱,财务监督形同虚设。要遏制愈演愈烈的农村资金管理使用环节上的犯罪,必须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村干部整体素质,增强村级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同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打防结合的健全预防机制。(胡新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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