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者被诉诈骗征地补偿款 公诉人庭审被要求回避(3)
激辩笔录是否属实
庭审中,王庆福的律师提出,他在开庭前一直没有看到卷宗材料。看到案卷后,他认为询问笔录不尽客观真实。
法官问:王庆福,你的辩护人提到的这些笔录你都签字了吗?签字前看了吗?
王庆福:看了,签字了。但那个时候我脑出血病比较严重,还在恢复期,很多笔录都是他们病房里念给我听的。
公诉人答辩称:所有的笔录都是正常提审、正常记录,这些笔录都是合法有效的。
随后,公诉人宣读公诉意见,起诉书指控王庆福犯有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王庆福庭审表现极其不好,推卸责任,对自己的罪行不认罪。请求法庭给予公正判决。
王庆福的律师发表辩护意见称,本案被称之为诈骗根本不能成立,诈骗是指有捏造事实骗取他人陷入错误,骗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在本案中,王庆福跟着政府的工作人员上山野调、王庆福签字认定野调结论、王庆福与政府签订补偿协议,这3个行为当中哪部分有王庆福隐瞒事实的行为出现?在检察院提供的案卷口供中,明确说明了2007年野调的199张小票是真实的,只是后来计算数额的工作人员出现了错误,导致算错了账,多人都能证明这一点。没有任何证人证实王庆福在林调过程中隐瞒了事实,而且山林有多少树是王庆福不可能隐瞒的,那么大面积的山林,谁有本事用障眼法遮住山去隐瞒事实真相。所有当初参加野调的工作人员后来证实是计算方法错了,那么对于两个人做生意来说,你算错账了怎么能说是对方骗你。当发现自己算错账的时候可以向对方讨要,如果对方不给,可以进行民事诉讼,哪里来的诈骗?
另外,王庆福的辩护律师提出,从2009年4月《西山水库占用民有林补偿协议》来看,翠峦林业局与王庆福签订的补偿协议内容是补偿林地67公顷,价格是580余万元,这个协议里根本没有提出对树补偿,只是对地提出了补偿,协议中始终没提到存在多少树的事儿。协议是双方的买卖关系,翠峦林业局没提出要对树进行补偿。如果说翠峦林业局将国家财产贱卖了,那么检察院就应该去追究林业局的责任,怎么能找到王庆福这个普通的百姓来算账。
12时30分,法庭辩论结束。
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记者 郭毅 张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