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家属成腐败盲区 权力家庭化屡致贪内助涌现
近日,广东有关部门在媒体上进行的廉政宣传中,着重提到了“广东肇庆四会市针对近400名官员配偶开展廉政课程培训”。
11月19日,中国青年报记者联系了肇庆市监察局一位工作人员。据她介绍,课程的主讲人是肇庆市监察局副局长邓新雄,他在9月19日讲了一堂课。“培训是由肇庆下属的四会市主办的,具体授课内容及细节均由他们安排。”
四会市纪委宣教室一位颜姓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那次授课对象是全市副科级以上的干部配偶。“一部分人有病、有事请假没来,全部出席的话人数会更多。这算是一次尝试,希望能找些新的角度警示官员。”他说。
持续了两个小时的培训选择在四会市行政中心大会议室进行,内容包含几部分,包括我国当前的反腐形势、为何反腐、反腐对官员家庭的重要性等。培训选择了一个相对生动的主题:做个精明的“廉内助”。
除了像学生一样走进课堂,近400名官员家属还获得了一本《四会市廉洁家庭读本》。读本内容包括致全市领导干部家属的倡议书、家庭助廉格言、廉洁楷模等。
颜姓负责人认为,考虑到受众是官员家属,课程内容强调官员腐败和家属的相互影响。“一方面腐败会牵连家人,另一方面家人的贪念也会助长腐败。”他说,“因为长期负责全市办案工作,主讲人邓新雄了解的鲜活案例比较多,授课内容能更生动、深刻。”
据了解,在课堂上,主讲人提到多起“身边案例”。“很多案件的主人公,都是当地官员,对大家触动很大。”颜姓负责人介绍道。
颜姓负责人向中国青年报记者提供了一份该课程的讲义。讲义开篇写道:从近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案件来看,违法犯罪分子在正面腐蚀拉拢领导干部的同时,常常还把进攻目标瞄准领导干部的家庭,从他们的家人身上打开缺口。
“就是想让他们知道自己身份的敏感性,随时保持警惕。”颜姓负责人说。
在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看来,以给家属授课的形式防止腐败虽不够有力,却引出了一个全新课题:隐藏于腐败背后的“权力家庭化”。
在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一案中,其妻子韩桂荣便以共犯被依法提起公诉。最终,王怀忠被执行死刑,韩桂荣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湖南省机械厅原厅长林国悌的儿子林如海,在狱中发出这般感慨:身居高职的父母,如果爱子女,就让他们创造自己的生活。不要利用权力为其非法牟利,毁了自己也毁了家庭。
“官员家属处于监督盲区,很容易为腐败行为打掩护。一些官员家人法纪意识差,很容易受到腐败冲击。”庄德水说,“比如,一些人打着‘人情’幌子,利用家人住院、子女就学、住房装修等借口行贿,很容易令人放松戒备,不好拒绝,这其实就是开了腐败之口。”
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公诉二处负责人曾向媒体表示,根据正义网公布的贪官资料数据,亲属共同受贿比例已达81%;行贿受贿的手段日渐隐蔽,60%以“红包”、感谢费、过节费等名目出现。
邓新雄在讲课时将官员家属定义为“监督员”,建议“必须让他们明确腐败和自身的利害关系”。
讲义中有这样一段话:“‘贪内助’现象的一再涌现,一方面反映了权力运行中监督约束机制的不足,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当前反腐败形势的复杂化和隐蔽化。”讲义将家庭“防腐”作用归纳为“帮助公职人员远离腐败诱惑、创造良好的家庭拒腐氛围、教育子女从小树立廉洁观念”。
“官员面对腐败是投机还是抵制,往往是一念之差。”庄德水说,“如果家人能发现问题,有助于其抵制诱惑。然而,很多贪官家人实际上在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贪污受贿,很可能开始于一个亲戚的嘱托、父母的命令或是家人的虚荣心。”
近年来,我国曾出台多部法规约束干部及其亲属。200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提出“特定关系人受贿犯罪”,将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纳入受贿罪主体,突破了受贿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传统判断。2010年《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颁布施行,旨在加强对官员配偶子女的监管。
“应严格监管官员子女、配偶等名下财产。”庄德水说,“比如,香港地区在官员房产申报中,除包含申报者本人所有、与他人共有的房产外,还应包含申报者配偶、子女名下的房产。”
颜姓负责人说,廉政教育培训原计划是一个系列。“培训对象本来还包括官员子女,但想到年龄相差太多,所以暂时搁置。明年这个时间段,培训会继续进行并扩大范围。”
他说,课堂上的一个事例令他印象深刻,“山东省供销社原党组书记、主任矫智仁曾在法庭上说过这样一句话,我戴的手铐有我的一半,也有我妻子的一半。”本报记者 骆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