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狱后敲诈报复举报者再获刑
2012年11月26日 10:32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受他人举报盗窃入狱后,都江堰男子刘杰(化名)怨恨在心。刚一出狱,便找上举报者实施殴打敲诈。近日,记者从都江堰法院了解到,该院于日前以寻衅滋事罪,再次判处刘杰有期徒刑1年半。
2010年4月,家住都江堰的张兴明(化名)家中被盗,考虑到失窃前,邻居刘杰多次在家门外张望。随即,他便怀疑是刘杰。而后经警方调查,确系刘杰实施盗窃。同年,都江堰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刘杰有期徒刑1年2个月。
在监狱中,刘杰一直对举报他的邻居怀恨在心。去年10月,刑满释放回家后,刘杰开始谋划如何报复张兴明。今年4月、5月、6月,刘杰3次将张兴明“邀约”到当地某空地上,实施殴打,同时还找对方“借钱”,并威胁不拿钱就“弄死全家”。无奈之下,张兴明再次报警。
都江堰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杰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作出以上判决。(记者余行)
【编辑:马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