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领工资近4万获刑一年半
2012年11月26日 10:54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威远县新场镇煤矿工人段某在领取工资时见人多,场面混乱,便谎报他人姓名,领走他人的工资。近日,段某因诈骗罪被威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8月4日下午,段某在威远县新场镇煤矿领工资时,见现场人多,比较混乱,便向管理人员陈某、曾某虚报自己是该矿另一班组的工人梁某,并在工资花名册上冒签梁某的名字,领走梁所在班组的工资38362元。
在冒领到他人近4万元工资后,段某回到家中心神不宁,经过妻子的再三追问,段某说出了冒领他人工资的事实。四天后,段某的妻子将38362元悉数退回了新场镇煤矿。8月10日,段某在家人的劝解下到公安机关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近日,威远县人民法院判处段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记者 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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