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呈易发高发增势 反腐成效难满足群众期待
让职务犯罪案件诉得出判得了
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积极应对刑诉法修改实施,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和审判监督质量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
检察机关肩负着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任,在廉洁政治建设中责任重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不仅承担着指控职务犯罪的任务,也承担着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开展法律监督的职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公诉部门如何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职务犯罪案件“诉得出”、“判得了”?日前,本报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有关负责人。
当前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出五个特点
这是记者拿到的一组数据:2009年至2011年,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共计8万余件11万余人。数据背后,不乏一些“重量级”案件。
“这些案件的起诉和判决,体现了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高检院公诉厅这名负责人说。
分析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近年来办理的案件,这名负责人认为,当前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出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
从发案数量上看:呈现增势,仍处于易发高发态势,特别是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腐败案件依然多发。从犯罪严重程度上看:贪污贿赂犯罪金额越来越大;渎职侵权犯罪中,重特大案件比例上升较快。从发案领域上看:贪污贿赂犯罪发案领域较广,渎职侵权犯罪多数涉及民生领域。从涉案罪名上看:职务犯罪罪名集中,贪污贿赂案件主要集中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三种犯罪。从犯罪手段上看:犯罪行为更加隐蔽化、复杂化,共同犯罪、窝案串案增多。
在这名负责人看来,这些特点充分印证了中央关于反腐败总体态势的判断,即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