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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人员经干警谈话教育后成功规劝网逃犯自首

2012年11月27日 09:04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在押人员劝说网上逃犯投案自首

  湖北仙桃:“五必谈”教育感化在押人员

  湖北省仙桃市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坚持“五必谈”制度,在教育感化在押人员的同时,强化对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前不久,一名在押人员经驻所检察室干警谈话教育,成功规劝一名网上逃犯投案自首。

  今年9月,仙桃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干警在与在押人员雷某谈话时,得知其知道网上逃犯潘某的消息。雷某羁押期间,驻所检察干警多次与其谈话,向他进行法制宣传。

  经过多次教育,雷某打消了顾虑,向驻所检察室主任反映网上逃犯潘某的联系方式及逃跑地点,并表示愿意规劝潘某投案自首。经过驻所检察干警和雷某反复做思想工作,潘某于10月15日到看守所投案自首。

  记者了解到,仙桃市检察院在驻所检察工作中坚持“五必谈”制度,即入所必谈,对新入所的在押人员在7日内进行谈话;约见必谈,在押人员提出与驻所检察官谈话要求时必须安排谈话;异动必谈,与在监管巡查中发现的思想行为有异常情况的在押人员及时谈话;出所必谈,对缓刑、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和刑满释放等出所人员在出所前3天进行谈话;纠违必谈,对抗拒监管改造、打架斗殴的在押人员和发现有过错的执法人员及时进行谈话。

  今年以来,仙桃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干警累计开展驻所谈话300余次,收集诉求30余个,解决刑期误算、生活物品未及时送达、法律援助等问题20个,向看守所提出纠正意见30条,均被采纳并得以纠正。该院驻所检察室创下了连续8年无超期羁押、无安全事故的记录,被授予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记者周泽春 通讯员蒋长顺 邬兰 刘彩)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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