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筹集赌资诈骗125万公款 获刑10年
核心提示
我省一家建筑公司喀麦隆项目部原法语翻译秦某,为偿还个人欠债和筹集赌资,伪造项目部主管和会计的签字,诈骗项目部9500万中非法郎(折合人民币125万余元)。日前,经市检察院公诉二处提起公诉,秦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5万元。
欠债行骗
欠债行骗现年37岁的秦某出生于我省长治市,案发前在受害建筑公司喀麦隆项目部任法语翻译。因工作需要,项目部会计经常带着秦某一起去银行办业务,秦某从而熟悉了相关业务的办理程序。
在喀麦隆期间,秦某时常“光顾”当地的赌场,欠下3000余万中非法郎的外债,他为此一直在想方设法“弄钱”。去年11月11日,秦某以建筑公司喀麦隆项目部的名义,私自填写了一张当地银行的认证支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伪造了项目部主管和会计的签字。随后,秦某向银行申请了一张金额为9500万中非法郎的认证支票,并将这笔钱转入一名当地人控制的公司账户。
继续赌博
2011年11月14日,秦某准备将这笔钱取出时,发现缩水了800万中非法郎。原来,那名当地人控制的公司有欠款,银行直接从账户里扣划了。同时,那名当还扣留了其中2000万中非法郎作为“酬劳”。
秦某将剩下的6700万中非法郎兑换成欧元,偿还个人欠债后又去了当地的赌场赌博,结果输得只剩3万欧元。11月17日,秦某担心私自转款一事被发现,悄悄飞回国内,并于两天后带着剩下的钱去澳门赌博,最终输了个精光。
同年12月,受害建筑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设法联系到秦某,督促他尽快还款。今年3月,秦某向我市警方投案自首。
艰难取证
犯罪行为、证据都在国外,这给办案人员调查取证带来较大困难。
在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审查起诉时,办案人员发现虽然秦某供认了犯罪事实,但缺少相应的书证,证据的法律效力较弱。同时,由于办案权限限制,我国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喀麦隆没有调查权,这起案件最大的难度就在于取证困难。为此,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商量后决定,采取办理民事案件的办法,先让喀麦隆当地银行开出书证,再让当地警察局盖章,然后通过中国驻喀麦隆大使馆盖章认证。几经辗转,办案人员终于获取了相应的书证,使案件有了完整的证据链。
依法定刑
今年7月底,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秦某犯诈骗罪。庭审中,秦某认罪,但表示无力退赔赃款。
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建筑公司喀麦隆项目部银行存款9500万中非法郎骗出,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秦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同时,秦某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记者 刘友旺 通讯员 刘俊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