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长伪造领导签字报假账贪污公款120余万元
用“剪切”、“复印”等方式,伪造“一把手”签字,报假账套取公款,在长达6年时间里作案200余次、贪污公款120余万元。经重庆市巴南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该市第五中级法院日前以贪污罪终审判处赵南山有期徒刑十年。
报销单上居然是前任领导签的字
赵南山是重庆市巴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下称巴南区建委)发展计划科科长,主要负责建委领导安排的会议接待、工作协调、车辆维修、物资采购、伙食团管理等,并对上述业务产生的费用履行经办、报销、审核等手续。
今年2月,巴南区建委“一把手”刚刚变动不久,赵南山就拿着一张上千元的报销单到单位财务部门报销。财务工作人员惊奇地发现,在这张报销单上签字的居然是离任的单位领导,且签名看上去书写得很不流畅。
“这个领导前几天就调走了,怎么今天还在签字报销日常费用?”财务人员感觉这张报销单有问题,便悄悄地报告给相关领导。巴南区建委随后向有关部门报案,3月10日,该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赵南山立案侦查。
办案检察官经过调查发现,从2006年4月至2012年2月,赵南山一直用“剪切”、“复印”的方式在报销单上伪造三任领导的签字,报销多达200余次,报销金额高达120余万元。案发时,办案检察官在赵南山的银行卡上发现尚未用完的赃款40余万元。
移花接木在报销单上伪造领导签字
伪造“一把手”签字长达6年,赵南山报销时是如何蒙混过关的?办案检察官调查发现,“有心的”赵南山将单位“一把手”在其他报销凭证上的审核意见、签名及其他文件材料上的签字用剪刀剪下来,细心组合之后,将审核意见和签名粘贴在一张空白打印纸上,再将其与空白费用报销单粘贴在一起复印。这样,他就得到了一张有领导审核意见和签名的空白费用报销单。
当自己需要时,赵南山就在“签好字”的报销单上填写具体项目和金额。不过,用复印的方法伪造出来的领导审核意见和签名,字迹有时颜色偏浅,且笔画不连贯,看上去不像是领导亲笔签上去的。为弥补这一瑕疵,赵南山就在伪造的审核意见和签名上,用签字笔填描。
对领导签署的日期部分,赵南山也是采取上述方式复制伪造的。由于报账日期经常变化,赵南山还专门制作了多个日期的复印模板,复印到费用报销单上,再通过手工添加的方法改成不同的报销日期。
身为负责单位日常接待、会议等工作的科长,赵南山拿着如此炮制出来的一份份报销单去单位财务部门报销,结果均轻松地蒙混过关。
从多家单位虚开发票报销
“小徐,麻烦您给我开几张发票,分两个时间开,明天我来取,谢谢!”今年2月24日,赵南山给某酒店销售人员徐某发了这条短信。
据徐某交代,6年里,在巴南区建委并未在该酒店实际消费的情况下,他给赵南山开具了十几次发票,每次开票的金额都是几千元。据统计,徐某共给赵南山虚开发票6万余元。
当地其他10余家酒店、印刷厂的工作人员也向办案检察官反映,他们都给赵南山多次虚开过发票。经查,这些发票都被赵南山报销了。
6月27日,巴南区检察院将此案提起公诉。7月26日,巴南区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赵南山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赵南山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改判其有期徒刑十年。
检察官建议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巴南区建委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费用报销应当由报销人填写费用报销单,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再由区建委主任审签报销。”办案检察官介绍说。
调查发现,为图方便,巴南区建委并未严格执行上述制度,而是形成了由建委主任审批签字就可以直接到财务室报销的惯例,中间省略了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这一监督审核程序。制度执行不到位,给了赵南山可乘之机。鉴于此,巴南区检察院对该区建委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办公室、财务室等部门加强动态监管。
鉴于部分单位实施的领导“一支笔”签字报销存在程序漏洞,可能被钻空子等问题,11月21日,巴南区检察院向辖区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各单位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和机关干部、职工经费使用情况公开制度,加强现金管理,进一步完善发票管理和财务报销制度。沈 义 黎小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