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结伙持枪抢劫客车潜逃15年今领刑
中新网河池11月29日电(银胜春 刘丁莲 杨志雄)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一名男子,与他人结伙持枪抢劫客车后潜逃15年。11月27日,该男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警方介绍,1997年3月5日,家住罗城县四把镇的覃某,与同村的覃某某等人(均已被判刑)在四把镇铜匠桥路段,持砂枪顶住司机头部,命令其熄火停车。尔后,覃某等人抢劫车上的13名司乘人员5290元及金戒指一枚、手表2块,其中一名乘客被犯罪嫌疑人开枪击伤。
案发后,罗城警方迅速行动,很快将覃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唯有覃某侥幸潜逃。公安机关多次缉捕未果,遂将其列为网上逃犯进行追捕。
2011年6月,公安机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追逃“清网行动”,罗城警方数十次登门做其家属的思想工作,覃某终于回乡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覃某伙同他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持枪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根据覃某的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依法判处覃某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