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富商诈骗离异女子 骗取15.3万领刑8年
2012年11月30日 13:50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今天审结一起诈骗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沙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沙斌在鹰潭市华盛大酒店结识离异女子王新,谎称自己叫“李小华”,全家在义乌做生意,在义乌有酒店、有一家蜘蛛王皮鞋厂,在广丰有钨矿,并故意向王某显露其所戴的“名表”及假“宝马”车钥匙等。至今年5月,沙斌以自己的宝马车出故障需修理、打架需要摆平关系、资金被银行冻结等为由,先后骗得王新现金共计15.3万余元,挥霍一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沙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被害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朱 玲 张田美)
【编辑: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