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两名中学教师盗窃原油获刑
2012年12月03日 11:03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延安两名中学教师张某和贾某,合伙盗窃原油。日前,张某和贾某因盗窃罪被宝塔区法院分别判处3年6个月和2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分别处罚金5000元。
据悉,张某和贾某系延安一所高级中学教师,本有着受人尊敬的职业和幸福的家庭。但受拜金思想腐蚀,张某私下购买了一辆无手续的罐车用于偷盗原油。
去年12月5日凌晨3时许,张某和同事贾某开车来到延长油田青化砭油矿采油一大队所属的房子沟井区212号油井,盗得含水原油9.14吨。当两人驾车逃至210国道时,被执勤民警抓获。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贾某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原油数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周鹏)
【编辑: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