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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珠宝店劫案匪徒获刑13年

2012年12月04日 11: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湛江12月4日电(梁盛 陈洁)记者4日从广东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审结今年3月6日“昌大昌”珠宝店被劫案,劫匪林某鹰被判处13年徒刑。

  今年3月6日10时30分许,由于赌博欠债而产生抢金铺念头的林某鹰,携带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并戴上口罩、手套等,窜到霞山区海滨大道南“昌大昌”超市一楼“周六福珠宝店”内摆放千足黄金男项链的柜台前,用铁锤砸烂柜台玻璃,并用一支枪形物体恐吓店员,同时从砸开的柜台,抢走价值人民币194594元千足黄金男项链10条,得手后迅速驾驶事先停在门外的无牌红色女装摩托车逃离现场。

  案件发生后,湛江警方全力查缉,并在东莞警方的全力配合下,48小时内就在东莞市将劫匪抓获。破案后,追回被抢的3条黄金项链、一段黄金项链及用一段项链打成的男装黄金戒指1枚,并将一条黄金男项链销赃得来的人民币9300元一并发还“周六福珠宝店”。

  法院审理认为,林某鹰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劫取珠宝店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根据其犯罪事实和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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