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萧县原环保局长受贿获刑11年
2012年12月05日 14:35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污染企业从停产整顿到恢复生产,仅仅十几天时间,其中蹊跷都因萧县环保局原局长的“关照”。日前,这位局长孙杰因涉嫌受贿被灵璧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孙杰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46岁的孙杰于2007年5月至2012年间任萧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一审法院查明,孙杰利用其担任萧县环保局长的职务便利和环保局对萧县造纸企业的排污监管、企业治污项目申报职权,非法收受李建设、孙玉政等六家萧县民营造纸企业负责人以及一家水泥公司的贿赂172万余元。此外,孙杰还在提拔人员和调整人员岗位的过程中,先后多次收受13名下属的贿赂计19万余元。
2010年的一天,一纸业公司负责人李某某得知国家对企业排污有扶持项目资金,便找到孙杰,孙杰让李某某抓紧整理申报材料。之后,李某某申报的项目获得审批,为表示感谢,李某某到孙杰家送给孙杰10万元。后来为尽快得到项目资金,又送给孙杰6万元。类似事情,在孙杰身上屡次发生。
2008年上半年,张某某的企业因违规被勒令停产整顿。张某某上门给孙杰奉上2万元。仅仅过了十几天,孙杰就让该企业恢复生产。(安徽商报 吴贻伙)
【编辑: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