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车陂三村官受贿1537万受审
车陂三村官
受贿1537万元开审!
三名村官,竟涉嫌吞下1537万元贿赂。5日上午,广州市车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原党总支书记苏礼江,原党总支副书记马成佳、王金尧,被指控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分别收受贿款350万元、747万余元及440万元。检方认为,苏礼江、马成佳、王金尧利用负责协助政府管理广氮地块车陂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未当庭判决。
据行贿人苏某朗证言称,1999年时,他在广州车陂东侧有一块30亩的土地,2010年时,他听说政府要征用此地,并要对地上的仓库、果树进行清点,以核算补偿款。于是,他抢种苗木,抢建仓库等建筑。
2010年7、8月,朋友告诉苏某朗,若仓库办到营业执照,能多拿几万元的征地补偿款,车陂村公司的党总支副书记马成佳可帮忙把仓库搞成有证的仓库。苏某朗说,马成佳要求用补偿款的30%来“感谢”他。达成协议后,马成佳来处理“后事”。苏某朗收到消息称,他那5700多平方米的仓库等建筑物被按照有证的标准获得补偿。
然而,2011年4、5月,苏某朗发现有些村户的补偿款都支付了,他的1188万元却不见审批,“原来是车陂村公司董事长王金尧没有签名同意”。
苏某朗说,后来,他与朋友同王金尧一起吃饭。两三天后,苏某朗的朋友说,王金尧要求给他10%的好处费,提整就是110万元。后来,苏某朗统一送钱,交由马成佳办理,其中150万元送给苏礼江。
经查,苏礼江、马成佳、王金尧通过弄虚作假抬高被征用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或在新增漏点地块上抢种树木、抢建房屋等,帮助承租户获取更多征地补偿款,以此收受苏某朗、苏某泳、李某叶等多人的贿赂款分别为350万元、747万余元、440万元。(记者董柳、实习生刘洲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