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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工伤依法维权难 "先行支付"制度成"镜花水月"?(3) 查看下一页

2012年12月08日 14:06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0)

  亲属期盼先行支付

  “两年多时间过去了,我们的维权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刘冬子见到记者时几次问这句话。

  丁雄飞对记者说:“两年多了,我依法维权的结果是至今没有给弟妹和两个小侄子拿回一分钱,甚至连弟弟的丧葬费都没有讨回来,自己还搭进了许多费用。”他说,弟弟死时大侄子只有两岁多,小侄子才8个月,一场变故,让弟妹一家、他的父母和刚工作不久的他都陷入生活困境。因为买不起奶粉弟妹就给孩子喝豆浆粉。当时他想,有了工亡抚恤金她们孤儿寡母的日子能稍微好过些,但真没想到依法维权这么难,这么漫长。他说,他现在成了村里的笑话。

  一位法律业内人士针对此案告诉记者,农民工发生工伤,特别是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发生在建筑行业的维权案件,农民工和他们的家属真是流血又流泪,因为索赔的程序太复杂、过程太漫长。这位业内人士为丁雄飞粗略地进行了程序计算:确认劳动关系,要经过一次劳动仲裁和两级法院审理,共三个程序阶段;申请工伤认定,一个行政程序阶段,不服认定结论的,要经过一次行政复议和两级法院行政诉讼;之后是进行工伤等级鉴定程序阶段。工伤赔偿金额和相关待遇发生争议,还要经过一次劳动仲裁和两级法院审理,也是三个程序;最后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上合计为12个程序阶段,全部下来时间可达5年以上。他说,如果发生申请再审程序和工伤等级鉴定的异议程序,则时间会更长。

  丁雄飞说,2011年7月1起施行的《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先行支付”制度,即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或近亲属,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先行支付工伤待遇和抚恤金。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追偿。为此,国家人社部门还制定了《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对这一法律规定进行了细化。他曾就此向相关部门提出要求,能否“先行支付”部分钱款,让弟妹一家生活下去,但至今没有结果。

【编辑: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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