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军迷”家藏20余仿真枪被警方查获并批捕
中新网乐山12月10日电(记者刘忠俊)记者10日从四川乐山市公安局获悉,该市破获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犯罪嫌疑人王某通过网购非法持有20多枝仿真枪,其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12年9月,公安部在查处打击一起制贩枪支弹药案件时,发现网上买枪交易涉及乐山,并提供了10名买枪嫌疑人的姓名和地址。
接上级通报后,乐山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并在王某家中收缴了20多把气枪及大量弹药。
11月22日,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称自己仅是因为兴趣爱好,收藏这些枪支,只为欣赏。
据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自己是一名军事爱好者,特别痴迷枪支。从2009年起,开始不断通过网络购买气枪,并将网上买来的气枪、手枪、弓弩、军刀等整齐陈列在自己的“收藏室”书房内。王某称,收藏这些枪支是因自己喜欢,只是在家里通过拆卸、组装来获取乐趣。偶尔也会偷偷地把枪带出门,去郊外打鸟。王某自称知道购买收藏枪支是违法的,但其认为放在家里,不拿出来耍就不会被发现。
从2009至今三年时间里,王某通过网络共购买了秃鹰气枪、仿真手枪等20多把气枪,先后花费了10多万元。
经鉴定,王某买的枪,多数是使用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具有致伤性。“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的嫌疑人大都是二、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在生活中都十分热爱打CS等射击类游戏。他们主要通过网络渠道来非法购买气枪等具有致伤性的枪械,价格几千上万不等。”办案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利用气瓶、弹簧、电机等形成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并具有杀伤力的“仿真枪”,具备制式气枪的本质特征,应认定为枪支,并按气枪进行管制处理。因此,枪支爱好者和枪械收藏玩家持有的仿真枪,也是依法禁止收藏的。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具有“杀伤力”的仿真枪,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个人不要试图在网络上或其他地方通过非法渠道购买、收藏、运输仿真枪支。已经非法拥有此类枪支的人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上缴,以争取从宽处理。一旦查获有玩家收藏枪支的情况,将依法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