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狱后不思悔改 扮成嫖客麻醉抢劫卖淫女
2012年12月11日 09:07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出狱后不思悔改,扮嫖客麻醉抢劫卖淫女,被江西省吉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该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李香忠有期徒刑七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李香忠曾因犯抢劫罪被广东省紫金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1年1月6日刑满释放。出狱后他无所事事,当年8月中旬来到吉安县城,闲逛至刘某(女)经营的休闲店,见刘某戴着很多黄金饰品,便起了歹意。李香忠假扮嫖客与刘某套近乎,取得了刘某的信任。8月17日中午,李香忠联系刘某到其入住的宾馆房间提供特殊服务,刘某如约而至。两人见面后,李香忠以已到午餐时间为由,邀刘某共进午餐,毫无防备的刘某满口答应。用餐时,李香忠将事先准备好的放有麻醉药的饮料倒给刘某,刘某喝下饮料后昏睡过去,李香忠将其佩戴的黄金饰品及其随身携带的400余元现金全部拿走。
刘某醒来时,发现李香忠已逃之夭夭,她立即到公安机关报案。今年8月3日,李香忠落网。经鉴定,他抢劫的黄金饰品价值9480元。
鉴于李香忠归案后拒不认罪,且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吉检轩)
【编辑: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