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男子劫杀女大学生被判死刑(图)
2012年12月12日 09:47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科韵路劫杀女大学生案” (详见本报2012年11月20日A20版)在广州中院一审宣判,凶手甄瑞勇因犯抢劫罪被判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4月15日20时许,22岁的甄瑞勇携带作案工具水果刀,在广州市科韵路与聚宝苑小区路段伺机抢劫。当被害人邓某平途经该路段时,甄瑞勇持刀对其实施抢劫,遭邓某平反抗而未能得逞。
随后,甄瑞勇继续寻找作案目标,当他走到科韵路公交车站东侧坡道上方人行道时,遇见被害人罗海霞一人经过。甄瑞勇即拦住并持刀威胁,罗海霞呼救,甄瑞勇便将罗海霞按倒在地上,用水果刀捅刺,抢走其手提包一个后逃跑。甄瑞勇从手提包内翻找到一条价值12元的海螺饰物项链。
22岁的罗海霞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罗海霞系因全身多处受锐器暴力作用,致多处软组织创口及左颈内静脉破裂,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
案发五天后的4月20日,警方在广州市天河区建华路一出租屋内将甄瑞勇抓获,并缴获罗海霞的海螺饰物项链一条。
法院认为,被告人甄瑞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最终法院一审判决甄瑞勇死刑,并赔偿罗海霞父母经济损失21万余元。
听完判决,甄瑞勇停顿了好一会儿说:“没有意见。”(记者林霞虹 通讯员马伟峰)
【编辑: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