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次判决因出售游戏“外挂”案件 一小伙获刑
中新网台州12月12日电(见习记者 赵小燕 通讯员 张鑫伟)一个人能同时操作几十台电脑玩游戏,而且每台电脑能够24小时不停地自动完成游戏打击任务。这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然而如果你有了该款游戏的“外挂”程序,这一切就都可以成真。
12月10日,浙江省首例因出售网络游戏“外挂”案件宣判,浙江省仙居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涉案男子李洪峰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追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0000元、作案工具电脑主机2台上缴国库。
重庆男子李洪峰今年30岁,因为找不到称心的工作,于2009年下半年开了一家网店。刚开始网店的生意并不好,一个偶然的机会,李洪峰得知售卖网络游戏外挂软件牟利很快。
不久,李洪峰从网络上认识了一个出售“幻风”外挂软件(针对网络上某款特定游戏)的卖家。买家依靠“幻风”外挂软件,一个人可以同时操作多台电脑进行游戏,外挂软件可以代替人工操作24小时不停的自动完成游戏打击任务,从而获取游戏币以及游戏装备,然后再将游戏币和游戏装备在互联网的交易平台上出售可以获取利益。
据李洪峰交待,自己以每台电脑每月50元的价格买进这款外挂软件,然后挂在自己的网店上以60元的价格转卖,外挂软件的买卖全部通过淘宝网和QQ交易。
2011年9月23日,李洪峰被抓获归案。经查明,2010年1月至2011年9月间,李洪峰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及软件运营商的许可或授权,向他人购买针对某款游戏的“幻风”外挂软件,利用网店再向多人出售,累计发行数额达人民币27万余元,获利4万余元。
外挂,是指某些人利用自己的电脑技术,通过改变网络游戏软件的部分程序制作而成的作弊程序。用户利用外挂这种作弊手段可以轻易得到其他正常用户无法得到或必须通过长期运行才能得到的游戏效果。
外挂会影响游戏的公平性,普通玩家在与外挂使用者的游戏竞赛中完全处于劣势,极大破坏了游戏的平衡性和趣味性,使普通玩家享受不到应有的游戏乐趣,进而丧失对这款游戏产品的兴趣,既损害了普通玩家的利益,也损害游戏运营商的利益。
经鉴定,李洪峰出售的“幻风”外挂软件具有获取特定游戏进程权限,能读取、修改游戏进程内存数据的功能,使得游戏角色获得在空中飞行、不限跳跃距离、隐藏游戏景物等超越游戏规则的能力,并且可以让游戏角色在无人操作的情况下,自动完成打击等行为,提供了官方游戏客户端所不具有的功能。该特定游戏版本是经国家版权局登记的享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网络游戏出版物,而“幻风”外挂软件功能的实现必须依赖于该特定游戏客户端的运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洪峰违反国家规定,发行非法出版物,严重扰乱了互联网游戏出版经营的正常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本案的犯罪情节及李洪峰的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