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服刑贪官之子 骗钱骗色屡屡得手
自封“贪二代”,诈骗屡得手
睢宁检察院分析发现,骗子多是低学历,但总能利用人性弱点得手
又到年底了,各类诈骗案件有抬头迹象。日前,睢宁县检察院对近年来的诈骗案进行了分析,提醒大家看好自己的钱袋子。
据统计,2010年以来,睢宁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诈骗案40件56人。其中,2010年12件15人;2011年11件17人;2012年1月至11月17件24人。诈骗案件有逐年上升趋势,已成为现实生活中常见且多发的犯罪形态之一。
统计
多以婚姻为饵骗“剩男”
骗子形形色色。在被起诉的56名被告人中,男性44人,女性12人;年龄最小的18岁,最大的64岁,其中20岁以下的3人;20至29岁的14人,30至39岁的16人,40至49岁的13人,50至59岁的7人,60岁以上的3人。
尽管诈骗罪智能化程度较高,行骗者男女老少皆有,但学历普遍较低,其中文盲8人、小学16人、初中30人、大专2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96.4%。无业人员13人,其余均系农民。
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俗称“放鸽子”)是较为常见的一种诈骗形式,大多以农村“剩男”及其家人为诈骗对象,3年来共起诉该类案件13件20人,占所办理的诈骗案件总数三分之一。
其他还有以“赊购”或“借用”商品、大件物品为名实施诈骗的8件8人;以帮助被害人“办事”如购房、办驾照等为名诈骗的5件7人;以出售假古董文物、民国旧币等形式实施诈骗的4件7人;冒称民警、规划人员、专家等特殊身份人员诈骗的4件5人;“碰瓷”诈骗的1件4人;“网络交友”诈骗的5件5人。
诈骗的手法呈现多样化趋势,“网络贷款”、“讲座赠药”等“新兴”诈骗手段不断涌现,令人防不胜防。如,被告人李某冒称“国家机关老干部局”的“养生专家”,伙同张某(另案处理)租用场地举办所谓的“健康讲座”,以成为会员可终生免费享用保健产品为诱饵,收取32人缴纳的11万余元“保证金”后,携款潜逃。
在起诉的诈骗案中,诈骗数额超过万元的36起,占90%。犯罪分子诈骗所得多数用于购买高档消费用品及花在吃喝玩乐上,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难以追回。
有例为证。被告人刘某和孙某为骗取钱财,通过互联网发布办理承兑汇票贴现业务,骗取浙江任某票面金额合计480万元的承兑汇票3张,将汇票贴现后获款463万余元,仅向任某支付150万元,余款300多万元被二被告人挥霍。
分析
利用人们爱占便宜的弱点行骗
分析诈骗罪多发的原因,主要是利用人性弱点,有的骗子甚至变身“贪二代”,为自己“加分”。
行骗人中有17人有前科,占30.4%,有的还是多次被判刑的“老油条”,他们贪图享乐,好逸恶劳,将诈骗视为致富“捷径”,且经验老到,对于施骗过程、应变措施得逞后脱身等都严密推演,成功率很高。
同时,利用人们不良心理意识是行骗者轻易得手的关键。许多诈骗案件利用一些人贪占便宜的心理。如,被告人仝某谎称自己系某建筑公司老板,以帮助他人购买低价商品房等名义,骗取27万余元,将款项挥霍后逃匿。值得注意的是,有的骗子针对一些人存在的“羡腐心态”,“认贪作父”,屡试不爽。如被告人孙某冒充服刑贪官之子,以帮人“调动工作”、“撤销网上追逃令”等为由,骗钱骗色,屡屡得手。每当他抖出“我爸是贪官”时,总能为他“加分”不少。
建议
遇事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
检察官建议,防止上当受骗,首先要增强公民防骗意识。广大群众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遇到问题要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不投机取巧,不轻信盲从,让骗子无从下手。
其次,加大社会管理力度,形成对诈骗分子“人人喊打”的氛围。尤其是金融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对于中老年人取较大数额现金时多加留意,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不让诈骗犯罪分子得逞。
同时,加大打击力度,有力震慑诈骗犯罪。对诈骗犯罪做到快侦、快捕、快诉、快判。(彭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