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搭建网络论坛专搜负面帖子敲诈政府官员
专搜负面帖子敲诈政府官员
搭建网络论坛,专门盯梢网上政府部门及个人负面信息,进而敲诈一番。论坛开设期间,多个政府部门工作人员都曾被敲诈勒索。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王权、梁荣、梁新(均为化名)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四年和三年零六个月。
2009年底,王权利用采集软件在互联网各网站搜集关于化州市单位及个人的负面帖子,并将这些帖子转载到其开设的网站“化州论坛”上,然后自己在网站上注册“神出鬼没”、“灰太狼”等多个身份再对这些帖子进行炒作,迫使这些单位及个人支付删帖费后再删除相关负面帖子。
梁荣则利用“化州论坛”王权可以删帖这一平台,由梁新负责在化州论坛上搜集、关注负面信息并告诉梁荣,梁荣再以其记者的身份出面联系这些单位及个人,迫使负面帖子的当事人支付删帖费。为了索取更多的删帖费,梁新先后将陈某、邱某、凌某等人在其他网站的负面帖子转载到“化州论坛”上,再由梁荣出面联系迫使负面帖子的当事人支付删帖费。每次收到删帖费后,梁荣会根据梁新与王权议定的删帖费,将钱交由梁新汇到王权的银行账户上。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权、梁荣、梁新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发帖毁坏他人名誉,再以胁迫的方法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王权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协助公安机关退还赃款,并能通过家属缴纳部分罚金,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梁荣、梁新归案后,基本认罪,并能通过家属缴纳罚金,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综合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及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林晔晗 邹辉球 伍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