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10·5”惨案二审将开庭
中新社昆明12月18日电 (王艳龙)记者18日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湄公河“10·5”惨案二审将于12月20日上午在该院公开开庭审理。
2011年10月5日,“华平号”和“玉兴8号”两艘中国货船在湄公河泰国水域遭武装人员袭击,船上13名中国船员全部遇害并被抛尸入水。云南警方迅速启动边境会晤机制,派员急赴事发区域,协助搜寻打捞遇难同胞遗体,并在随后历经10个月的艰苦、缜密侦查,查明了整个案件真相,成功抓获并移送起诉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等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2012年9月20日,湄公河“10·5”案件主犯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根据糯康授意,在桑康的指挥下,翁蔑(另案处理)带领温那、碗香、岩湍、岩梭等人(另案处理)携带枪支乘快艇劫持了中国船只“玉兴8号”、“华平号”,绑控中国船员,并将事先准备的毒品放在船上。随后,翁蔑等通知被告人扎西卡、扎波、扎拖波参与劫船。两被劫持船只进入泰国水域后,翁蔑、扎西卡、扎波向中国船员开枪射击。而后,按照与依莱、弄罗的约定,在岸边等候的部分泰国不法军人向中国船只射击,后登船将中国船员抛尸湄公河,造成中国13名船员全部遇难。
在经过长达2天的审理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1月6日作出一审判决,对主犯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四人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另两名被告扎波和扎拖波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有期徒刑8年。
宣判后,6名被告人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并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依法受理了糯康等人的上诉请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