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组织团伙跨省抢劫强奸被判死刑
中新网襄阳12月18日电(上官纯青 王海 张琦 )一个横跨河南、湖北两省的涉黑团伙两年间在河南开封、南阳、湖北襄阳等地抢劫强奸数起,并将一脱离团伙的男子杀人灭口。记者18日从湖北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主犯邵红光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抢夺罪、强奸罪、杀人罪、寻衅滋事罪等6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
今年38年的邵红光是河南省邓州人,此前曾因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盗窃3次入狱。以邵红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有8个成员,均为刑满释放人员。2010年11月,邵红光将违反其意志欲脱离组织的成员吕迎宾杀人灭口。
自2009年7月起,在邵红光的组织下,该团伙靠驾驶机动车辆寻找侵害对象,再将受害人拖至车内进行殴打逼迫受害人说出银行卡密码的手段,大肆进行抢劫、强奸犯罪。经查,在开封市、南阳市和襄阳市故意杀人1起、抢劫6起,抢劫作案过程中强奸妇女4人,其中轮奸2人、抢夺1人、寻衅滋事4起,所得赃款近30万元。2011年12月,湖北老河口市公安局跨省将邵红光等6人抓获。
经法院审理认定,邵红光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寻衅滋事罪,抢夺罪,最终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5个成员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7年、19年、12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