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区检察院干警执法需全程录像
2012年12月19日 09:59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东城检察院的检察官今后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证人以及现场勘查时,都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昨天,记者从东城检察院了解到,一线干警都已配备执法记录仪。
东城检察院为自侦部门、侦监监督部门、公诉部门和控申接待等部门的每一名干警配备现场执法记录仪,对干警的执法过程进行全程的录音、录像,以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工作,转变执法工作作风,保障和促进检察院干警文明依法办案。东城检察院制定的管理规定列举了五种必须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的情况,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证人;信访接待;现场勘查、检查、搜查、辨认、扣押涉案财物;司法警察执行任务。(首席记者 王彬 通讯员 毛志华)
【编辑:马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