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经理非法使用军车牌获刑6个月
2012年12月20日 14:40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因在自己开的奥迪Q5车上非法使用军用牌照超过6个月,近日,苏州某房地产分公司经理王其犯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被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3月,被告人王其委托朋友办理了军D56025号车牌及相应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车辆驾驶证、行车执照。2011年5月至2012年3月间,被告人王其将军牌悬挂在奥迪Q5车上使用,累计超过六个月,并驾驶该车三次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其非法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遂依法作出了如上判决。
法官说法
本案中,被告人王其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得军D56025号机车号牌及军12200003379号驾驶证和军D-1001156025号行车执照,并将车牌挂在奥迪Q5车上使用,累计使用非军以上领导机关车辆号牌达六个月,且与他人发生事故后逃逸,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侵害了交通运输管理的秩序和军队对专用牌照的管理秩序,构成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郭建雷 黄惠兰)
【编辑: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