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云安莫国华非法集资诈骗过千万元获刑13年
中新网云浮12月21日电(黄耀辉 卓超明 梁杰文)广东云安莫国华以伪造假证、许诺高息、租车抵押等手段诈骗超过千万元人民币,被当地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万元,追缴犯罪所得1135.5万元。
21日云安县举行新闻发布会称,一审后莫国华没有提出上诉。
据该县新闻发布会通报,莫国华,32岁,该县南盛镇村民,无正当职业。2011年至2012年4月间,莫国华以经营汽车生意、石材生意、建房装修资金周转困难或投资为由,利用伪造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从汽车租赁公司租来的小汽车作抵押以及承诺给予高额利息等手段,向莫某某、刘某某、徐某某、温某某等十多名受害人借款达70多次,共骗取受害人共1146万元。
经法院查明,除支付了利息10.5万元给受害人刘某某外,其余1135.5万被莫国华全部用于赌博及肆意挥霍,致使上述款项无法被追回。
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表示,通过“以打促建、以建带打”的思路,该县的经济社会环境得到了改善,全县农资合格率从70%提升到90%,民众满意度达95%。(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