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安置房小区被倒卖 沉陷区居民苦等无果(2)
当地官员否认存在预购房款 强调只是“保证金”
据当地居民介绍,在双鸭山已经缴纳了安置房预购款但至今无法入住新居的家庭大约有3000户,原来的危房被拆掉或无法入住后,他们只能借房或租房居住。从2010年开始,他们多次向双鸭山有关部门反映过问题,但至今还是未能住进新居。
昨天下午,双鸭山市采煤沉陷区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张明军接受记者采访表示,2004年开始的沉陷区改造把受影响最严重的C、D级的危房拆迁安置完后,A、B级的房屋一直还留在沉陷区范围内,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年还算好一些的房子现在已经无法居住。2010年,生活在A、B级危房中的约3000户居民向市沉治办缴纳了每户8000块钱。收款收据上虽然盖有“安置楼房款”的专用章,但张明军强调,这个钱是保证金。
张明军:8000块钱是交保证金,不可能说你交8000块钱就能分你房子了。就是保证你要的户型,抽的楼层,别到时候你抽个七楼你再不要了,你要不要了,这8000块钱就不还你了。
记者:这个保证金是说沉陷区的居民要保证一旦抽到了房子,他们必须要?
张明军:对对对。
记者:并不是说政府有关部门向沉陷区的老百姓保证说一定会有房子有给你们,是这个意思吧?
张明军:对。但是原则上也应该是100%安置人家。
张明军介绍,双鸭山市委市政府对沉陷区房屋改造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先后开工建设了南小市16、17号地段和博爱园等沉陷区安置小区,但因为资金不足,拆迁难等问题,工程进展被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