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安置房小区被倒卖 沉陷区居民苦等无果(3)
调查发现部分安置房被倒卖 可走“拆迁安置”手续
按照张明军的介绍,这些市民之所以没有办法住进安置房,是因为安置房资金不足,没有完工。但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有人竟让“偷梁换柱”把安置房卖给毫不相干的人,
调查中,双鸭山当地报纸上的一则卖房广告吸引了记者的注意,广告上所说的房源正是双鸭山采煤沉陷区的安置小区——南小市16、17号地段和岭东博爱园。刊登广告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从他手里买已经盖好的现房要比市面上便宜不少,整套手续都按拆迁安置的做。
王先生:南小市的16、17号地段的,也都是沉陷区地段。他那售楼处是2650一平方往外卖,我卖呢,给我2000。
记者:这也是走沉陷区的那个房子?
王先生:对对对。
记者:那我跟谁签合同呢?
王先生:他是有个双鸭山市采煤沉陷区安置协议单,给你这单子,完了楼号,几楼几号是你的,你拿着这个单子等将来领房照就行了。
记者:就等于我原来的房子就是沉陷区的房子是吧?
王先生:对对对。要不你就不享受这个待遇。
这个自称手里有房源的王先生还表示,如果记者想买期房,还可以得到租房补贴。
记者:明年的房子你也能给搞到呀?
王先生:对对对对,而且还给你租房费。一平方5块钱。
记者:为啥呀?
王先生:你看他没安置你,给你动迁了,就得给你租房的钱呢。
记者:就是整个按拆迁户那套手续走是吧?
王先生:对对对对,全按正规手续走。
家住双鸭山市岭东区的于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以自己儿子名义签署的《房屋拆迁协议书》等全套手续,据拆迁协议记载,“经岭东区政府与市沉治办研究决定对岭东区东升社区部分沉陷区居民房屋进行拆迁改造,乙方被拆迁房屋位于岭东区东升社区。乙方拆迁后,按《双鸭山市采煤沉陷区居民住宅综合治理实施细则》待沉陷区安置楼房完工后安置乙方。”但于女士明确告诉记者,这些手续全属于“偷梁换柱”,他家跟沉陷区一点关系都没有。
于女士:我们不在那个社区,但买的是给那个社区盖的房子,我那是2610块钱每平方米买的,全款我全都給人家了。就等于说这个沉陷区的房子就属于是我儿子的,虽说他不是在那住,但是人家就能在沉陷办改成我儿子的名字的,就当成是我们的房子。
记者:如果不通过这种关系,中间没人倒手,能买到这的房子吗?
于女士:那人家沉陷办怎么可能卖给你呢?你家也不在那住,你家不是那块住的,绝对不会给你房子啊,在他手里你也买不出来,他们就互相就倒腾。
一边是住在危房的居民眼睁睁的盼着安置房,一边却是安置房被偷梁换柱,在黑龙江双鸭山,正在被违规出售的安置房到底有多少?有关主管部门是真的不知情,还是在充当非法获利的保护伞?有关事件进展,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记者白宇 肖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