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上散布前女友隐私照招嫖被拘留10天
女友与其分手,泸州市龙马潭区特兴镇的袁某为报复,在QQ空间、贴吧中上传了前女友的隐私照片,并公布其手机号码,发布招嫖信息,给其前女友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泸州晚报记者昨日从龙马潭区公安分局获悉,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侵犯他人隐私的袁某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
据悉,今年7月,25岁的袁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22岁的小霞,不久后两人开始恋爱。11月,袁某从朋友处听说了小霞的一些传言,遂提出分手。但不到一月,袁某开始后悔,希望与小霞恢复恋爱关系,但遭到了小霞的拒绝。
多次提出复合无果后,心有不甘的袁某作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决定:在网上发布小霞的裸照。11月27日,袁某首先在小霞的QQ空间内将这些照片上传,并留下了小霞的手机号码,并以文字备注“我是小姐(卖淫女),有需要给我打电话”,开放了进入空间浏览照片的权限。不久后,袁某通过同样的方式在其他网络平台发布了这些信息。
12月初,小霞的朋友小梅发现这一异常情况,将情况告知了小霞,而小霞也在近期接到了一些莫名其妙的电话。在查看了网上的这些照片后,小霞意识到这是袁某在从中作梗,于是打电话要求袁某删除这些内容,但袁某并不理会。
12月5日,迫于无奈的小霞选择了报警,龙马潭区公安分局罗汉派出所快速受理了案件并进行了调查,在核实到案情基本属实后,派出所将袁某传唤到案进行了审查。在警方的询问下,袁某对于在网上散布小霞裸照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自己当时这样做就是要把小霞“搞臭”,以此发泄对小霞坚持分手的不满。
“目前,我们已经联系网络管理部门对这些信息进行了删除,对袁某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作出了治安处罚10日的处罚。”龙马潭区公安分局罗汉派出所民警丁粒文介绍说。(泸州新闻网 何光明 肖德华 记者 柯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