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管局:深圳不罚闯黄灯违背科学法律精神
2013年01月03日 14:39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闯黄灯记6分”的新规出台后,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最近表示,深圳暂未对闯黄灯的行为进行处罚。这个表态引起社会各界的热议。2日,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有关人士表示,深圳市的做法不符合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是“违背科学和法律精神的”。
“不能一概而论说闯黄灯不罚,如果黄灯和绿灯一样都可以通行无阻,还要黄灯干什么?”该人士说,黄灯的设置有其科学根据。上世纪美籍华人胡汝鼎发明了黄灯,最先被美国政府接受采用,从而由红绿灯改为三色灯,并推广到全世界。“红、黄、绿三色信号灯是一个完整的指挥信号系统,深圳市此番表态不符合科学精神。”
省交管局还表示,目前正会同该局的法制科,研究如何从法律角度应对深圳市的表态。“处罚闯黄灯的问题,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按此实行就有违法的嫌疑。”据悉,包括广州在内的全省其他地方,目前在等待省交管局的统一安排,在没有明确指示前,各地市仍按照当前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记者 黄亮)
【编辑:肖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