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私设银行揽储百万放高利贷 获刑三年
2013年01月04日 08:48 来源:甘肃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记者从定西市渭源县人民法院获悉,该县审结了首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张某心存侥幸私设“银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百万余元,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触犯刑律,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
张某是渭源县新寨镇一名农民,几年前,他通过诚实劳动捞得人生第一桶金。此后,张某以此为基础,做起了民间小额借贷的业务,期间积累了更多的资本。如此一来,张某尝到了做民间借贷的甜头,为了扩大放贷规模,他以较高利息吸收公众更多存款,然后高息发放贷款。(记者 徐俊勇 通讯员 史永强)
【编辑:王浩成】